服務範圍
遺產承辦: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書申請
親人離世後,其遺產必須經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辦理承辦手續,取得授予書後方可合法處理。葉謝鄧律師行提供專業遺產承辦服務,由申請遺囑認證(Probate)或遺產管理書,到遺產分配及物業轉名,全程由律師跟進。
遺產承辦服務範圍
- 遺囑認證(Probate)申請 — 死者有遺囑時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
- 遺產管理書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申請 — 死者無遺囑時的授予書申請
- 遺產分配及承辦人職責協助,包括變賣物業、清還債務、分配剩餘遺產
- 聯名物業死亡證登記及業權處理
- 在香港重新蓋章(resealing)外國遺囑認證書
- 按案件複雜程度報價,初步評估免費
甚麼時候需要辦理遺產承辦?
若死者留有遺囑,指定的承辦人(executor)可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遺囑認證書(Grant of Probate);若死者沒有遺囑,則由近親申請遺產管理書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。取得授予書後,承辦人方可合法處理死者名下物業、銀行戶口及股票等資產。
即使是聯名物業,當其中一位聯名人過身,亦須到土地註冊處登記死亡證,以更新業權。若死者在外地有遺產或持有外國遺囑認證書,則可在香港申請重新蓋章(resealing)以處理本地資產。
閱讀遺產規劃指南